翦商出书版第2节
第二轮杀人结束后,主祭者又向尸体抛撒了一层朱砂粉,再撒一 层小卵石,大小介于豌豆和核桃之间,平均厚1厘米多,然后再把31 件陶器送到坑内打碎——每件陶器的碎片分布很集中,不像是打碎后 扔下去的。有些陶罐的内壁沾着粟米颗粒,有些表面还涂了朱砂。坑 底堆积着很多死尸,已经不平整,坑内的作业者还特意把陶器放在较 低洼的地方打碎,以使坑底相对平坦,然后再填入一层灰黄色土,厚 约三五十厘米,混杂少量炭灰颗粒和红烧土颗粒,说明地面上正在烧 火,可能是烧烤祭品,包括没有扔进坑内的躯体。和第一轮相比,第
后冈h10第一层平面图
二轮死者的躯体保全的相对多一些。
然后是第三轮杀人。这次杀了 24人,全躯的尸骨15具,单独的 人头7枚,无头的躯体2具,其中鉴定出青年男子6人、壮年男子3 人和儿童4人。这时,坑已经被填满了一半,仅剩深度约1.5米,所 以有些人可能是在坑内被处死的。比如,3号,四十岁左右,男子, 背靠坑壁蹲坐,两手掩面,胸前有一串海贝,13枚,可能是被割喉或 重击头部致死;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上半身趴在一只铜鼎(戍嗣子 鼎)上,右手抓住鼎的口沿;11号,十六七岁,少男,双手掩面俯卧, 腰部压着一件铜肆;8号,不明性别年龄,双手掩面,身体被肢解。
这一层携带海贝的死者更多。16号,左手腕挂一串,腰间挂两串, 共100多枚;18号,十六七岁,少男,臀部有一麻布袋,里面装海 贝300枚以上;17号,十八九岁,少男,只剩一颗头骨,口中含三枚贝。 上古埋葬的死者往往口中含贝,大多是入殓时后人放入让死者带去彼 岸世界的,但17号很可能是自己含进去的,看来杀人者并不在意他 们的钱财,他只能照顾好自己的往生。这一层中还有好几处小堆的海 贝,大都已经分不清主人。
所有的青铜器都在这一层。礼器有铜鼎、铜瞿、铜爵各一件,兵 器有铜戈两件、铜刀一件、铜镶一枚,不知名的小铜饰物一件。铜鼎 上的铭文显示,它的主人名为“戍嗣子”。
这时已经是献祭仪式的尾声,估计坑内作业人员有些懈怠了,所 以这一层中有两人是仰面姿势,其中15号下颌被砍落,前额上有明 显的刀砍痕迹,应当是仰面躺倒后,被连砍数刀。8
这层几乎所有的尸骨都被染成了红色,应该是第三轮杀人结束之 后,主祭者向尸体上抛撒了较多的朱砂粉。坑内还有大量成捆的丝线、 麻线、丝绸和麻布,以及一堆粟米,都被放在人头和尸身之间空出来 的位置上。然后填土。这次填入的是掺杂大量炭灰、木炭块的灰色土, 有的炭块直径10厘米,长4厘米,明显是烧过的树枝。填土中还混 杂着大量烧过的骨头(报告没提及是人骨还是兽骨)和贝壳。这层灰 土厚35—60厘米,应当是祭祀结束后的柴灰和垃圾。
在填入这层炭灰土的同时,主祭者杀掉了最后一个人:侧身蜷缩 在坑东壁,身上撒了大量朱砂,尸骨被严重腐蚀,已无法分辨性别 和年龄;身旁有一只陶鬲,似乎是随葬品。郭沫若推测,此人就是 墓主、青铜器的主人“戍嗣子”,因为只有他被单独埋在最上面。但 问题是,他的身边只有一只陶鬲,没有任何高价值随葬品,所以还无 法完全确定。
杀祭全部结束后,是最后的填埋工作。在炭灰土层的上面,是 90厘米厚的块状红烧土层,夹杂少量陶器碎片,直到把坑填满。这 些烧土块应当也是烧烤祭祀的产物。
以上就是这场杀人祭祀的过程。可以判断,这不是简单的屠杀。 主祭者准备充分,从祭祀坑的挖掘和修整,到每一个杀祭步骤,比如 尸身摆放、撒朱砂、填土、打碎陶器、摆放各种祭品,都执行得有条 不紊。而且,地面上还在同步举办包含烧烤祭品在内的献祭仪式。这 些都说明当时的人对举办此类祭祀活动已经很熟悉,有一套相对固定 的操作流程。
发掘报告认为,死者都是奴隶。但从物品看,每层中都有人携带 货贝(甚至成串的或是用麻布袋装的大量贝)或佩戴玉饰,应该是他 们给自己准备的“随葬品”,显然,这种富裕程度不可能是奴隶。值 得注意的是,杀人者并不觊觎死者的财物,大量作为钱币的货贝和高 价值的青铜器被埋葬在了祭祀坑中。在殷墟的众多人祭坑中,这非常 少见。9
最上一层死者的身份最高,有一件象牙棒和五件象牙做的笄,更 重要的,当然是贵重的青铜礼器和兵器,其中,铜鼎、铜肇、铜爵各一件, 最大的是“戍嗣子鼎”,高近半米,重达21公斤多,底部有烟灰层, 说明主人经常用它烹煮饭食。出土时,鼎口部有丝织物残留,大概是 被丝绸裹着带进坑内的。
鼎内有较长的铭文,共三行,30字,记载的是某年九月的丙午 这天,商王在一座大宫殿里赏赐戍嗣子货贝二十朋,为了纪念这荣宠, 戍嗣子铸了这件祭祀父亲的鼎。
戍嗣子鼎及铭文拓本:丙午,王赏戍嗣子贝廿朋, 在原金。用作父癸宝鼎。唯王筑嬴大室,在九月。犬鱼。”
铭末“犬鱼”是由两个甲骨文象形字组成的族徽,主人自称“戍 嗣子”,戍是他的名,嗣子可能代表他是本氏族的嫡传族长。
“犬鱼”的族徽在商代铜器里不太多见,甲骨卜辞里也没出现过, 说明该族不是很显赫,被王召见一次已经足够荣幸,所以要专门铸 一只大鼎来纪念。铜器的形制和铭文风格属于殷商末期,商朝灭亡 的前夕。
朋,甲骨文作儿像一个人提着两串钱。王国维《说珏朋》云:“古 制贝玉皆五枚为一系,二系一朋。”也就是说,一串五枚,两串十枚, 十枚是为一朋。《合集》40073曰:“易(赐)贝二朋。”这说明在商 代二朋就很拿得出手。口按照1975年陕西出土的西周中期裘卫盆铭 文记载:“矩白庶人取堇章于裘卫。才八十朋。厥贾其舍田十田。矩 或取赤虎两。鹿口两。口翰一。才廿朋。其舍田三田。”“按周制, 百亩(约合今31.2亩)为一田,二十朋抵三田(约合今93.6亩)o
后冈h10被全面发掘后,祭祀坊特征得到公认,学界多已不再 把它看作墓葬,但还是有些难以解释的现象:其一,人牲用了较多“随 葬品”,如铜器、海贝、丝麻织物和粮食,而这在商代人祭坑中很少见到。 其二,随葬的货贝、青铜器和玉饰像是属于死者的财物,玉饰戴在死 者身上,货贝由死者成串或成袋携带,铜鼎和铜界也是压在死者身下, 而能拥有这些青铜礼器的,只能是商人贵族戍嗣子家族。
从上述特点看,郭沫若1961年的“墓主是贵族”的判断仍有可 成立之处:后冈h10虽然是一座祭祀坑,但使用的人牲与众不同, 并不是常见的战俘和奴隶,而是中级贵族戍嗣子家族的成员。所以, 主祭者破例给了很多优待,比如,允许死者随身携带一些随葬品, 往尸体上撒朱砂粉(夏商时代贵族的墓葬往往会撒朱砂),但在实际 执行中,这些优待又落实得颇为草率,很多都是身首分离,尸身可能 被献祭和烹煮分食。
如果被献祭者是“戍嗣子”家族,那操办此次杀祭的就不大可能 是其他贵族,因为哪怕是高级贵族,也没有把下级贵族满门诛杀献祭 的权力。这只能来自王权。
又有两种可能。一是灭商后,周人对特定的商人贵族的杀戮。周 人曾两次攻克殷都,第一次是武王灭商,第二次是周公平息叛乱,且 不管是哪一次,这种可能性都不大,因为周人并不尊重商人的祭祀伦 理,不会允许把高价值的货贝和青铜器带进祭祀坑,更不会如此认真 细致地执行杀祭全过程。
二是商纣王授意的杀戮和祭祀。《史记》等史书记载,纣王曾经 处死九侯、鄂侯、比干等商人贵族。按照商人的世界观,商王杀人和 向神献祭几乎是一回事,特别是处死显贵成员,更是向诸神奉献高级 祭品的难得的机会。
由此观之,后冈祭祀坑中的戍嗣子一家人可能也是被纣王杀戮献 祭的。杀祭地点在戍嗣子的家宅或附近,操办和参加祭礼的是商朝贵 族,给了死者一点宽待,但仍按照惯例烹食了很多被献祭的人,尤其 是婴儿和幼儿。
对家族中不同地位的成员,杀戮手段也不一样。最下面一层,拥 有的货贝和玉器最少,应该地位较低,有较多儿童和婴儿,主要被分尸、 肢解甚至烹食。到中层,多数被砍头,但还能保留相对的全尸。最上 面一层,有些(守着铜鼎、铜肆的成员)甚至没有被砍头或以手掩面, 应当是受到特殊礼遇的贵族。戍嗣子本人应该就在这层,比如那位以 手掩面的四十岁男子(3号)。看来,越是身份高贵的成员,越是被 留到后面处死。
郭沫若认为最重要的死者是戍嗣子及其“或因罪而死”的结论, 应该是成立的。戍嗣子本是一名级别不太高的贵族,因为某些机缘巧 合被纣王接见,甚至可能一度受到信任,却又因某些原因触怒纣王, 结果整个家族被献祭一一用来纪念受王接见的铜鼎被带入祭祀坑,也 算完成了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轮回。
在《史记》等史书中,商纣王残暴,喜杀戮,曾诛杀多名贵族大 臣。后冈h10祭祀坑不仅印证了传世文献的记载,而且还有很强的宗 教色彩——按照商人传统的宗教理念,献祭人牲的身份越高,就越能 取悦先王诸神。历代商王都谋求捕猎异族酋长“方伯”献祭,纣王则 把商人贵族也列入了献祭名单。
纣王以暴君形象载入史册,但史书从未记录过其类似h10祭祀 坑的残忍行径,哪怕是演义小说《封神榜》也无法想象这种情节。这 也说明,周朝以后的人已经忘记了商朝的人祭风俗,倘若没有考古发 现,我们可能永远无法触及上古时代的这种残酷。
打捞失落的文明
人祭的理念从何而来?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人祭宗教属于渺茫的、 缺乏文献的远古时代,甚至大部分属于史前时代,后人早已对那个时 代失忆,史书更没有保存下什么记录。
但近百年来的考古发现告诉我们,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约 6000年前),黄河和长江流域的某些人群已经有疑似的、零星的人祭 行为,后来则逐渐常见。它应该是早期人群的集体宗教行为,而且和 部落间的战争密切相关。
4000余年前,若干地区的新石器人群开始汇聚成早期国家,山 西陶寺和清凉寺以及陕西石窕等聚落遗址的人祭(人殉)规模逐渐变 大,一直延续到夏朝-二里头古国。商朝建立后,人祭行为出现爆发 式增长,到殷墟阶段(约公元前1300—前1046)登峰造极,不仅留 下大量堆满尸骨的人祭坑,还有数千条甲骨卜辞记录。
比如,《合集》32093 :“卯三羌二牛。卯五羌三牛“卯”是把 人或牲畜对半剖开、悬挂的祭祀方式;“羌”是当时的晋陕土著人群,
《合集》32093拓片13
商王祭祀最常使用羌人。“羌”的甲骨文造型是头顶羊角的人,有时 还写成脖子被捆绑甚至拴在木桩上,表示他们已经被俘获。
人祭在商人生活中占多大比重?从参与范围来说,已发现的多数 人祭遗址属于王室,说明它是商朝一种重要的国家宗教祀典。商代人 祭又具有全民性,各级贵族以及有经济承受能力的民众也举行人祭, 比如,从事制陶和冶铜的工匠群体尤其热衷。从殷都各聚落到遥远的 殖民据点,各地的商人部族留下了众多人祭遗存。
还可以尝试对其量化,估算一下被献祭人牲占殷墟总人口的比例。 截至目前,殷墟王陵区发现2000余座历代商王奉献的祭祀坑,已经 发掘约1400座。14 20世纪的发掘工作大都比较粗线条,人骨统计 不太完整,根据2013年对旧坑的抽样核对,每座坑内有十名人 牲。保守起见,即使按平均每座坑埋有五人计,人牲数量也会超 过一万名。16而这还只是王陵区批量祭祀坑中的人牲,王陵中的殉葬 人、王宫区的各种人牲以及殷都各商人聚落的人牲和殉葬人等,因材 料分散暂不列入统计。
先看这一万余名人牲在殷都总人口中的比例。祭祀坑的使用时间 跨度约两百年,在这段时间,殷都累计总人口约一百万。”这样比较, 正常死者和人牲的比例是100: 1。但需要注意,考古已发现的人祭坑 并不等于真实存在过的数量,被后世破坏以及尚未发现的规模无法估 量。所以,我们可以换个方式,用它和殷墟已发现的正常死者(墓葬) 数量作对比。
在殷墟范围内,已发现的正常墓葬约6500座,代表正常死亡 的6500人,那么,正常死者和人牲的比例是65 : 100,也就是说,在 65名自由人背后,有100名被杀祭的人牲。当然,100 : 1和65 : 100 代表的是两个极端,真实数值应当在这两者之间。毕竟,那是个后世 人难以想象和复原的时代,但即便这样粗略的估测也已经让人心悸。
我们再把视野放宽一点,看看人祭在其他古代人群中的迹象。
很多古人类都有留下用人献祭的疑似迹象,但大都很零散,难以 完全确定,2。只在一些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会留下比较清晰的现场。 比如,希腊考古学家在地中海克里特岛发掘出约3600年前的一座石 砌神殿,里面保留了正在进行人祭的一幕:低矮的祭坛上侧卧着一具 人骨,是名十八九岁的男性,身高1.68米,呈被捆绑的侧身、屈膝姿势, 一把青铜尖刀长约半米,刀尖向上刺入死者胸部。尸骨鉴定显示,死 者的喉咙已被割开,旁边放着的是一个接血的陶罐。殿内还有三具人 骨,其中一名男子三十七八岁,身高l83米,手腕戴精致的石雕印章, 还有一枚铁镶银戒指,估计是主持这场仪式的祭司。可能是因一场突 如其来的大地震,神殿被毁,祭司和人牲被掩埋在了碎石之中。
另外,克里特岛的一座米诺斯文明晚期建筑出土有300多块人骨, 属于一名八岁和一名十一岁的儿童:27块骨头上有着清晰且很深的 刀痕;一起出土的还有带刀痕的羊骨,多件陶器,有些陶杯上绘着神像, 其中一只陶罐里有贝壳、指骨和带刀痕的椎骨。发掘者推测,这是烹 饪献祭后吃剩的骨头。21
除了考古,有些文献中也有古代人祭的遗踪。比如《圣经o旧约》 中就有用长子献祭的记载,虽然这种行为在《旧约》时代已经基本消亡, 但它反映了中东地区的古老风习。
唐代的玄奘法师在印度求法期间,曾被乘船的土著俘获,土著每 年秋天要捕捉一人杀祭“突伽天神”,而玄奘是这次最合适的人选; 不过,玄奘靠他的诵经和传法能力逃脱了这次劫难。他口述的这段遭 遇颇为生动,可能是后世妖魔想吃“唐僧肉”故事的母题:
于林中两岸各有十余船贼,鼓棹迎流,一时而出。船中惊扰, 投河者数人,贼遂拥船向岸,令诸人解脱衣服,搜求珍宝。然彼 群贼素事突伽天神,每于秋中觅一人质状端美,杀取肉血用以祠 之,以祈嘉福。见法师仪容伟丽,体骨当之,相顾而喜曰:“我 等祭神时欲将过,不能得人,今此沙门形貌淑美,杀用祠之,岂 非吉也!”……于是贼帅遣人取水,于华林中治地设坛,和泥涂扫, 令两人拔刀牵法师上坛,欲即挥刃。(《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三)
西班牙人殖民美洲时,阿兹特克的人祭宗教正处在繁荣阶段。阿 兹特克人主要是捕捉敌人敬献给神,献祭者也常分食人牲的肉,有些 西班牙军人被俘之后的下场就是如此——当时的西班牙殖民者给后世 留下了诸多第一手记录。22
殷商的人祭则有甲骨卜辞的记录和考古发掘的祭祀遗迹,这可以 帮助学者识别更早的人祭现象,比如,从新石器到夏和早商阶段,人 祭遗存星星点点,规模都不太大,倘若没有殷商阶段的参照,很多会 被当成特殊形式的墓葬。
同理,借助阿兹特克的人祭记录,可以识别中美洲更古老的玛雅 文明中的人祭现象,虽然规模要比阿兹特克小得多。曾有人怀疑玛雅、 阿兹特克文化和殷商同源,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它们的人祭形式 大不一样。阿兹特克人祭的仪式感和表演性很强,有高大的石砌金字 塔神庙,献祭仪式在金字塔顶端进行,尸体从台阶上扔下,由观众争 夺分食。此外,玛雅和阿兹特克还留下了一些关于人祭的雕塑、浮雕 和绘画。相比之下,从新石器到殷商,中国境内从未发现用于人祭的 景观建筑。殷商人祭只有甲骨卜辞记载,从未有雕像、铸造、绘画等 艺术表现。殷商和阿兹特克、玛雅共有的文化基因并不多。
古罗马的角斗士产业存在于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4世纪,它也有 一点人祭宗教的渊源,但已经发展成世俗的大众娱乐产业,集表演、 展示和景观建筑于一身,是人类文明旁逸斜出的一种现象。
中国古文明的重要特征是实用和低成本,不重视公共参与性。商 王向鬼神献祭的宗教活动也是如此。当然,商人各聚落都有自己的人 祭活动,可以满足民众的参与需求,但这些基层人祭场也没有发现用 于人祭的景观建筑。